临床常将小儿癫痫用分类法按发作时意识状态及脑电图分类,分为全面性发作及部分性发作,后者又分为简单部分性和复杂部分性发作。
一、全面性发作
1、强直阵挛性发作,又称大发作,发作时时患儿突然神志丧失,倒地,呼吸暂停,面色口唇青紫,瞳孔散大,四肢强直,双手握拳,然后转入阵发性抽搐,口吐白沫,发作一般持续数分钟,少有超过5分钟。
2,强直性发作:表现基本同大发作,但不伴有肢体抖动。
3,阵挛性发作:发作时无前期肢体伸直发硬过程直接表现为肢体节律性抖动,余同大发作。
4,肌阵挛发作:患儿表现为某一块肌肉或肌肉群突然、有力的、快速抽动,有的呈局部,有的可引起一侧或双侧肢体抽动,抽动时手中拿的东西掉出或甩出。躯干肌肉受累时表现突然频繁用力点头、弯腰或后仰,站立时突然摔倒。
5,失神小发作:表现为突然活动中断,两眼凝视或上视,可伴有轻微眨眼或咂嘴动作,手持物落地,但不跌倒,不抽搐,历时2-15秒钟左右,发作后意识很快恢复。
6,失张力发作:表现为全身或局部肌张力突然丧失导致跌坐在地或上肢下垂、头部低垂
二、部分性发作:可有简单部分发作和复杂部分发作
1)可为运动性发作:表现为局部肢体、一侧面部的抽搐,双眼斜视,可伴有头及躯干扭转,意识清楚,持续数秒或数分钟缓解,部分患者可有发作侧的短暂肢体无力。
2)感觉性发作:表现为一侧或双侧肢体针刺感、麻木感等感觉异常,也可表现为视觉异常、听觉异常、嗅觉异常、味觉异常及眩晕等特殊感觉异常。
3)精神性发作:如各种遗忘症、识别障碍、情感异常。
4)复杂部分性发作:常伴有不同程度意识障碍,可伴有肢体、面部自动症。
三、不能明确的分类:如新生儿期惊厥发作、热性惊厥、反射性癫痫
1)新生儿期惊厥:可表现为四肢划船样动作、吸允动作,四肢轻微抖动或突然发软,或仅表现为面色改变。
2)热性惊厥:多见于6月-5岁小儿,与体温发热密切相关,发作时双眼直视或上吊,四肢发硬伴或不伴抖动,颜面发绀,意识不清,可有咬牙吐沫及尿便失禁,持续数秒-数分钟缓解。1次热程多发作1-2次。
3)反射性癫痫:可有特殊光觉刺激、声音刺激、图案刺激及躯体刺激等诱发。
上一篇:癫痫通过手术医治好吗
下一篇:颞叶癫痫治疗手术效果好吗